學分認抵
學分認抵
本校磨課師課程學分可跨學期累計,相同課名課程重複修習僅採計一次。學生於累積達二學分後,於學期第十五週及第十六週向遠距教學發展中心提出學分整合與採認申請。審核通過後,方可取得修課學分數。
畢業學分累計以整數學分計入,未達整數之學分則無條件捨去。
磨課師課程學分於畢業學分最高採計四學分,課程名稱為「磨課師課程(一)」(二學分)、「磨課師課程(二)」(二學分),登錄之成績為「通過」,且不計入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1141學期磨課師課程學分採認線上申請(第15週開放)
承辦人:遠距教學發展中心-王大成先生